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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4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3-10-08 16:14:12  点击:  属于:监督曝光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丰城市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熊小舟违规收受香烟、购物卡问题。  

 
 2018年至2020年,熊小舟在任丰城市生态硒谷党委书记期间,先后5次收受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韩某和天和公司丰城项目部负责人朱某赠送的6000元华润万家购物卡和18条金圣牌青花瓷香烟。2023年6月,丰城市纪委决定对熊小舟立案审查。

2.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吴国权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3年6月20日,个体户曹某到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咨询有关鹌鹑养殖政策,为方便以后咨询有关政策,邀请吴国权一同吃晚饭,吴国权接受并邀请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邬海清、熊新民及相关科室人员一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洪国,对本单位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2023年7月,丰城市纪委决定对吴国权立案审查,责令吴洪国、邬海清、熊新民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其他参与宴请的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发根等人虚报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9月,时任淘沙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李发根,以道路工程项目的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套取资金5万元,其中发放2019年淘沙镇干部春节值班补助3.7万元,违规发放李发根和淘沙镇干部罗东方曾因受降级处分的工资补偿金1.2万元。时任淘沙镇党委书记潘志伟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分管财务审批工作的淘沙镇司法所所长姜涛负直接责任。2023年4月,潘志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3年9月,李发根、姜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丰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原主任周群力私车公养问题。  

 
 2021年至2022年,周群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共计2070元。2023年7月,周群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反映当前我市“四风”问题仍然严峻,少数党员院干部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要坚决落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纠治“四风”,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作风顽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监督执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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