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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纪委市监委亮点工作盘点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1-20 10:11:26  点击:4069  属于:工作动态
第一项工作:丰城聚焦扶贫领域领域治理,强化监督执纪
 

一、工作背景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7月,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出部署。丰城市纪委旗帜鲜明将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靶向施治,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

▲孙渡街道召开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巡回警示教育大会

二、主要做法

(一)重视问题线索来源和处置。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在“丰城政府网”、“丰城发布”、“廉洁丰城”等网络和微信平台公布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开设“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扶贫纪律宣传活动,每个自然村都有扶贫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开展“纪检干部走基层,进村入户查作风”扶贫领域作风大督查活动,实行“三个走一遍”。二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一律“当天呈批,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办理进展”,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只查不转,实行提级审核制度、联合预审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对扶贫领域案件实行提级审核的通知》(丰纪办字〔2019〕6号)。三是定期调度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实行分管副书记每周一调度,纪委书记每两周一调度,信访室加强日常调度制度,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到位。2019年1月至11月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4件,实行件件直办不下转,均安排市纪委工作力量进行核查,所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一律实行提级审核,截至11月底,已报送21件本委自办案件到宜春市纪委提级审核,本委已对16件乡镇(街道)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提级审核。

(二)督促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发函督促市委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向市委作汇报,并向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发出《建议函》,督促市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二是督促市整改办落实整改具体责任,安排3人常驻整改办,抽调3名纪检干部常驻市整改办,督促市整改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整改落实。三是整合8个督导组力量统筹查,整合8个督导组,开展了4次集中调研督导,统筹督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开展第三批“纪检干部走基层,进村入户查作风”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治大督查活动。四是发挥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加强对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的督导。同时,抓好涉及纪委监委整改任务的落实,针对由纪委监委落实的8项整改任务,研究了26条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截止到2019年8月,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12个方面、22个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出台了87项具体措施,22个问题、87项措施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方面、8个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出台了26项具体措施,8个问题、26项措施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各级巡视监督检查反馈问题7个方面、13个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出台了37项具体措施,13个问题、37项措施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凝聚专项整治合力。一是与巡查监督结合,市纪委监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驻在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二是与审计监督结合,督促市审计局对已完成抽查审计的2018年以来重点扶贫项目工作提交审计报告。三是与主题教育结合,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与主题教育结合,印发《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7个方面,25类问题,进行大力整顿。

(四)加大惩处曝光力度。一是每月通报制度,丰城市纪委市监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一月一通报,充分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人,让群众知晓,违纪者知耻,形成强有力的警示作用。2019年1月至11月共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2期,36起,38人。二是每季曝光制度,坚持在丰城广播电视台“剑邑之声”栏目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期扶贫领域腐败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并运用“村村通广播”同步转播,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通报到田间地头,目前已曝光3期18起典型案例。三是处分公示制度,在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2019年2月份起,落实上级“凡查处的乡镇一级干部,要在乡镇党务公开栏中通报;凡查处的村组一级干部,要在村党务公开栏中通报”要求,提升农村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法治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不想腐”的廉洁意识。

三、监督成效                              

2017年7月到今年年底,丰城市纪委监委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  1138个,处理1353人,移送司法 9 人,纪律处分293人,组织处理1060人、15 个党组织、2个乡镇纪委、31个村委会;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6个,处理 2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3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90起 131人。

 
 

 

 

第二项工作:健全体制机制,破解派驻监督难题
 

一、工作背景

赵乐际同志强调,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2018年,针对派驻监督管理体制不顺,派驻人员担心“派驻”变“长驻”,不敢放开手脚监督;协作协调机制不畅,监督骨干分散、人手不够;考核激励导向不鲜明,派驻监督潜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丰城市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着力破解派驻监督难题。

▲市委第五巡查组在白土镇谢坊村委会了解干部作风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统一管理机制,破解不敢监督的难题。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全部纳入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享受与市纪委监委同职级干部同等待遇;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市委任免,岗位安排由市纪委确定。二是统一模式,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方便工作的原则,成立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以数字为序命名,对全市293个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三是统一保障,派驻机构的人员经费全部按政法系统标准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办公设施由驻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保障。四是统一调剂交办监督事项,对涉及市直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打破监督区域范围,统筹调剂交办,克服“忙闲不均”“案件线索不均”的现象。

(二)健全协调协作机制,破解不会监督的难题。整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力量,设立8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协调协作事项,具体包括专项检查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委托初步核实、指定办理处置、开展审查调查、使用办案场所等6项。二是明确协调协作事项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纪检监察协作区总协调人,各协作区明确一名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召集人、一名监督检查室或审查调查室负责人为召集人助理。三是明确协调协作事项的办理程序,对6项协作协调事项的办理程序、批准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确保协调有序、协作有力、程序合规;同时,明确各协作区可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调配监督力量,并建立了召集人负责制、日常联络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协作配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破解不愿监督的难题。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履职考核,在百分制考核中,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件办理、查办案件数量及质量、办案安全占85分。二是注重民主评价,每年召开考核会议,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占15分。三是注重创新创特,对特色亮点工作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加分奖励,直接计入考核总分,凡工作获中央纪委、省纪委、宜春市纪委通报表扬的,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凡工作被中央、省、宜春市纪委、丰城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分别加8分、5分、3分、2分;凡工作在全国、全省、宜春市和丰城市推广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2018年度考核第一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已提拔重用为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三、监督成效

通过健全三项机制,激发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活力和潜能,派驻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2018年,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62件,结案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平均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5件;2019年,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72件,结案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平均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6件。

一是监督更大胆。通过实行“四个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交流更灵活、更顺畅,消除了派驻人员“派驻”变“长驻”的顾虑,监督更大胆了。

二是监督更有力。通过健全协作协调机制,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可统筹调配监督力量,有效破解了派驻监督业务骨干分散、人手不够的难题,监督更有力了。

三是监督更有效。通过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破除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激发了派驻纪检干部的活力和潜能,监督更有效了。

 

 

第三项工作:扎实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工作背景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2018年初,丰城市纪委针对乡镇纪委队伍配备不齐、“三转”不到位、监督存在盲区、受“熟人社会”困扰不愿监督、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业务不精不会监督和办公办案场所、设备、经费等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从创新体制机制着手,扎实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河洲街道纪委标准规范化建设办公室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改革取向。一是针对监督存在盲区的问题,市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授予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4项调查权限,聘任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副书记分别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在每个村(居)委会、社区聘任一名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组一级。二是针对“熟人社会”困扰不愿监督的问题,实行任职回避、轮岗交流等制度,明确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监察办公室副主任任满一届或五年的必须轮岗或交流。三是针对怕得罪人不敢监督的问题,实行乡镇纪委书记提名、交流、提拔、重用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向市委推荐;推荐担任乡镇纪委副书记的,应事前书面征求市纪委意见;实行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年度考核单列、考核指标单设制度,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单独考核。四是针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精不会监督的问题,整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力量,设立8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各协作区可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调配监督力量,实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等;实行全员培训制度,从今年4月份开始,分3批,每批33人、时间3个月,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部门跟班学习。

(二)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谋划推进改革。坚持市委抓总,纪委监委协调,乡镇党委、纪委具体落实,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先后2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15条具体措施。市委书记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指导起草《实施办法(试行)》,督促推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加强和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又要求市纪委监委对标对表省纪委监委精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认真抓好组织领导、计划安排、检查考核。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抓好人员档案、编制的划转交接和经费保障。各乡镇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具体责任,按照要求和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既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六有”要求,又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围绕有队伍,要求各乡镇除纪委书记外,最少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各一名。围绕有制度,建立了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事前征求协作区意见和自办案件提级审核等制度。围绕有场所,要求各乡镇在一楼保障纪委至少2间办公室的同时,按照“一楼、二室、三确保、四保障”的要求和标准推进标准谈话室建设。“一楼”,即标准谈话室必须设在一楼;“二室”,即有专门谈话室和监控室;“三确保”,即确保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四保障”,即责任有保障、硬件有保障、制度有保障、安全有保障。围绕有设备,市纪委监委统一为各乡镇纪委配备了涉密电脑、涉密打印机、档案柜、保密柜、执法记录仪、碎纸机、录音笔等必需的工作设备。围绕有经费,按人口规模,分8万元、9万元、10万元的标准,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拨入市纪委监委账户代管。围绕有作为,一是要求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专司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乡镇纪委书记优先向市委推荐提拔重用、优先调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三、监督成效

通过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效能不断释放,2018年,乡镇纪委共立案207件、结案240件、处分257人,同比分别增长113.40%、60%、72.48%,平均立案6.3件;2019年,乡镇纪委共立案419件,结案423件,处分450人,同比分别增长46.5%、76.25%、75.10%,平均立案12.7件。

(一)工作更聚焦了。通过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证了每个乡镇纪委至少有3名专职纪检干部,1-2名兼职纪检干事,且专职纪检干部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乡镇纪委的工作更聚焦了。

(二)责任更压实了。通过建立健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乡镇纪委书记优先向市委推荐提拔重用、优先调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考核“指挥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增强了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监督更有效了。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实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等,既凝聚了监督合力,又提升了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监督借鉴价值

找准问题、对症施策,是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是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是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举措,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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