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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纪通〔2020〕8号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2-26 01:37:29  点击:4234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小港镇中洲村委会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小港镇中洲村委会财务账上累计报支接待用烟费用2.83万元,村党支部书记任海庆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月,任海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剑南街道罗坊村委会违规公款购烟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剑南街道罗坊村党支部副书记罗顺清在村委会日常接待时,违规发放“整包”香烟,共计报销购烟款2913元。村党支部书记罗金泉知情后不加制止,予以默认,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罗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金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淘沙镇桥亭村委会违规列支购烟酒款问题。2018年1月25日,淘沙镇桥亭村党支部书记陈长新签字同意,违规在村委会账上列支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间购烟酒款15269元。2019年11月,陈长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公款接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发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驰而不息纠“四风”,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中共丰城市纪委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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