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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纪通〔2020〕22号 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4-29 08:53:26  点击:4079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剑南街道津头社区妇女主任李春英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剑南街道津头社区妇女主任李春英隐瞒家庭条件好转情况,违规享受低保金共15900元,2020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剑南街办时任民政所所长高丽华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2.尚庄街道华兴社区原副主任徐国华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2年,时任尚庄街道华兴社区副主任徐国华在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申请并享受低保金共3360元,2020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华兴社区党支部书记宋华兵(尚庄街办综治办干部)把关不严,2020年3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董家镇后塘村原党支部书记董九莲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10月,董家镇后塘村原党支部书记董九莲明知村民易幸福不是困难家庭、不符合高中助学金申请条件,仍同意为其出具贫困证明,并安排原村会计董与钢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易幸福儿子易光伟违规获取贫困学生助学金1500元。2020年4月董九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与钢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当前,脱贫攻坚正处全面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剩下的“硬骨头”越来越难啃。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时刻自省自重,正确行使权力,确保公权力不滥用私用;要深化作风建设,聚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暨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腐败问题,为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丰城市纪委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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