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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2-10-27 16:35:22  点击:25468  属于:监督曝光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丰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丰城市曲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荣兵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8年,张荣兵在任上塘镇上塘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规安排村干部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进行公务接待,共计入账报销1.1万元,时任上塘镇分管财政副镇长李辉峰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6月17日,丰城市纪委决定对张荣兵立案审查,责令李辉峰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丰城市曲江镇曲江村党支部书记吴平新、村主任吴亮明、报账员吴超龙等人违规开具虚假票据套取资金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吴平新、吴亮明和吴超龙等人商议,通过虚开餐饮发票、虚增秀美乡村建设垃圾清理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约31.92万元,用于支付日常接待餐费和购买烟酒费用。2022年8月22日,经丰城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吴平新、吴亮明、吴超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丰城市剑南街道金角村党支部书记罗延华虚报劳务费套取资金问题。


  2022年2月28日,罗延华安排村干部通过虚报城乡环境整治劳务费用套取资金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委会日常接待用餐及购买香烟费用。2022年5月26日,经剑南街道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延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丰城市尚庄粮管所原所长欧阳海军违规套取资金问题。


  2016年,欧阳海军用粮管所原下岗职工吴某的身份,分三次虚开早稻收购凭证单3.13万公斤,套取资金约8.32万元,其中5.17万元用于支付接待餐费和购买烟酒费用。2022年6月30日,经丰城市尚庄街道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欧阳海军党内警告处分。

5.丰城市丽村镇樟溪小学校长陈小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陈小华违规决定从樟溪小学收取的学生餐费中,截留部分餐费用于支付学校接待用餐和购买香烟费用,共计0.54万元。2022年8月3日,经丰城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小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开具虚假票据、虚报劳务费、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反映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党上下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打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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