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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暨人防系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10-31 07:28:34  点击:5460  属于:巡视巡察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并于2020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住建局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崔见光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日常整改工作。市住建局党委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号召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市住建局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研究部署,带头整改,督促落实。针对巡察组在人防系统、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本轮“回头看”巡察、对原房管局巡察等方面反馈的意见,多次召开小组调度会和责任人碰头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敦促相关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科学调度、督促指导、深入落实。

  (三)持续倒排完成时限,逐一落实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市住建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对巡察“回头看”暨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同时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三级”督查机制,层层督导,对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责任倒查,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督办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建议,市住建局党委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整改中坚持标本兼治,既注重个性问题整改,又注重共性问题研究,认真核实所有反馈意见,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整改。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落实跟踪问效。一是对整改完成的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完成问题的现状,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制约。在局一楼大厅设置了巡察反馈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议,力争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严肃整改、认真履职、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人防系统方面

  1. 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严格执行政策法规

  一是正确认识人防工程“应建尽建、应建必建”。

  整改情况:机构改革后人防的行政审批职能划转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4月23日,市住建局已发函告知政务服务管理局规范人防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征收指南。由申请人提出缴纳申请,窗口人员认真核查,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才可以缴纳易地建设费,做到“应建尽建、应建必建”。在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指导和监督,保障社会各类群体受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力。

  二是及时将高新园区、循环园区的工业项目等列入人防工程审批,对未进行人防工程审批及报建的城区新建民用建筑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市住建局已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重要经济目标区以及曲江镇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除外),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对城区未报建先施工的项目,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停工并严肃处理。对部分未进行人防工程审批及报建的项目进行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未补缴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是严格监督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

  整改情况:就易地建设费使用的问题,市住建局将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和审核机制,确保易地建设费的使用合规合法。

  2.履职尽责,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一是杜绝违法违规减免、减少、缓征非政府投资类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整改情况:已协调丰城市人民政府,废止了个别文件中有关“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半收取”等不合时宜的条文。对涉及违规减免项目责令限期补建人防工程或补缴易地建设费,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将继续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上缴易地建设费。

  整改情况:人防专项整治以来,市住建局多次与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协调,分两次上缴数百万元用于补缴往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0年4月20日,市住建局已函告市财政局,争取尽快补齐剩余未缴纳部分款项,同时,也将及时市政府下抄告单准予上缴该款项。

  三是严禁建设单位缓缴易地建设费。

  整改情况: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审批监管力度,严禁建设单位缓缴易地建设费。

  3.严格把关人防工程及易地建设费审批,杜绝违规审批,确保监督执行到位。

  一是按规定比例审批修建物资库。

  整改情况:2020年4月23日,市住建局已发函告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审批物资库时必须符合《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防发[2018]11号)中对物资库审批的要求。

  二是杜绝减免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整改情况:对于未严格执行审批结果的项目,市住建局已督促补缴易地建设费。今后在审批报建过程中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审批结果,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人防面积少于审批面积的责令其修改设计方案否则不予以报监。

  三是严禁少征、多征、未征缴易地建设费,加强审批事后跟踪监督。

  整改情况:对于少征多征易地建设费的情况,市住建局在专项整治中已对审计专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部分项目少算的易地建设费已于2019年12月补缴;针对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待核算出人防易地建设费后,下达追缴通知单,未补缴易地建设费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强化审批事后跟踪监督,确保人防工程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4.强化人防工程项目建筑质量及事后维护管理。

  一是加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管。

  整改措施:加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置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完善人防工程资料管理备案制度,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开办人防小课堂,定期对人防工程涉及单位培训,做好人防工程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二是持续跟进人防工程后期维护管理。

  整改措施:对人防工程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并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市住建局已对相关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其清理设备房杂物,对人防门除锈喷漆,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对违规安装变压器等情况,责令其恢复原样。

  三是加强防空地下室使用权转让转租的监管。

  整改措施:规范对人防工程的日常平时使用管理,责令建设单位人防车位租赁合同备案,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的日常使用监管。

  5.加强人防系统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活动。

  整改措施:机构改革后人防办合并到市住建局,成立了人防工程股,目前有两名党员,已经合并到市住建局机关支部,今后将严格按照党委、党支部要求,强化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活动。

  6.强化人防系统内部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加强文件档案管理。

  整改措施: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人防办职责并入市住建局,成立人防工程股,具体负责开展人防工作,今后将严格落实会议制度。

  二是加强人防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整改措施:建立人防工程档案室,将人防资料严格分类管理,结合江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做好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对之前未备案的项目进行清查,责令补齐,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是严格加强人员管理。

  整改措施:人防办人员管理已逐步完善,加强人员管理,配齐工作人员,确保临时聘用人员不涉及保密工作。

  四是逐步规范财务管理。

  整改措施:目前人防账户已注销,人防财务合并至市住建局统一管理,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规范报销审核,我局严格落实战备值班制度,制定战备值班台账,规范相关补贴发放。

  (二)市住建局对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高标准要求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整改情况:通过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尚庄标准”,执行各项程序,做好会前准备,严肃会中氛围,抓实会后整改等环节:一是谈心谈话要做到“四必谈”,坚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真正把意见、问题谈开谈透,并专门制定谈心谈话记录表。二是查摆问题时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回避、不遮掩。开展批评时摒弃“老好人”思想,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加强了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重写,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等,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2.持续深化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整改情况:通过重新规范党小组设置,将机关全体党员划分为两个支部共八个党小组进行统一管理,明确了支部书记和小组组长的职责,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机关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学习,讲好党课,过好政治生日,并严肃规范会议记录,使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落到了实处。

  3.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杜绝代扣代缴现象。

  整改情况:通过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收缴党费,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将党费的收缴规定等相关知识纳入到学习中,提升了党员对党费收缴的认识,党员能够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及经补贴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无接待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二是按照规定基数和比例分别缴纳单位和个人医保金。

  5.加强人员培训,切实转变文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制文、发文人员的培训,制文人员转变了文风,立足实际问题,少讲空话套话;发文人员提高了精细度,完善了发文台账的管理,实现了发文时间、格式等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严格对制文、发文环节的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制文、发文,确保文号准确、格式规范、文风务实。

  6.强化帮扶干部责任,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调研挂点村现状,选定切实可行的帮扶产业,积极帮助贫困户与项目产业对接,助力就业脱贫。

  (三)本轮对市住建局“回头看”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指导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指导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二是注重加强支部建设,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反馈,对于不合格党员要在支委会、支部大会上通报讨论,待其整改后要重新评定和表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对下属非公企业支部的业务指导,确保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将原先的8个非公企业支部优化调整为7个非公企业支部,使支部设置更加合理,支部工作开展更加顺畅。二是规范非公企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并注重留存相关资料,详实做好会议记录;健立非公企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教育党员今后要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加大对非公企业支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促进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3.完善文件资料保管制度,规范公章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文件资料保管制度,凡需后续保存的资料均要按时间、按类别做好收集归档,并集中统一存放,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整洁度,如有借阅做好详细登记,及时督促归还。二是规范公章使用,凡需加盖公章的,都仔细核对内容,由局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做好登记。

  (四)对原房管局巡察发现的问题

  1.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及物业管理监管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打击违规行为。对少数等项目未获预售许可证收取意向金、捆绑车位销售等违规行为,分别约谈了项目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组织其对房地产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向企业提出警告批评,勒令企业整改,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信息公示工作。除日常监管外,建立了售前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向市住建局告知开盘时间,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开盘前对开盘信息公示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企业在公示栏张贴“不拒绝使用公积金”的标语。开盘时,组织人员暗访,打击炒房、未按批价销售、阻挠使用公积金等行为。三是强化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通过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注重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巡查和服务督导力度,做好“禁燃禁放”、“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工作,妥善调处相关信访纠纷。

  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作风建设,引以为戒,加大了学习培训和警示力度,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职工的服务意识。二是加强了动态监管,通过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等方式对各股室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坚持把纪律规章挺在前面,落在实处。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推进规范管理,着重完善了纪律制度、考勤制度和差异化考核制度,将职工日常表现纳入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倒逼职工提升服务水平。

  三、坚持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们要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巡察整改的良好成效推动我市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6609232;联系地址: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903室;电子邮箱:jxfcjsj001@163.com。

  中共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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