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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丰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丰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9-03 15:43:46  点击:3558  属于: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丰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丰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8月30日)
廖  璟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丰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市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的五年,也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宜春市纪委和丰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付诸行动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立足职责职能,监督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丰城落地见效。
  一是监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清单式、直奔式、嵌入式督查,累计发现问题221个,处理279人,党纪政务处分104人。及时跟进中央纪委部署,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40起,处理1839人,党纪政务处分444人,全市8263户2810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实现了脱贫。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落实“六稳六保”、制止餐饮浪费、整治“大棚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拆除“大棚房”6处、违建别墅2栋,查处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41起。
  二是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主动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部署召开“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驻丰垂管单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座谈会,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明责、履责、尽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办法》《关于在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中用好用活政治谈话有效手段的工作办法》,推动政治谈话全覆盖,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累计问责371起,问责党组织19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06人次,党纪处分72人。
  三是监督推动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措施落实落细。协助市委出台《激活践行丰城精神,全面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和《加强政治监督优化政治生态的二十条措施》,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开展以微信群为媒介搞“小圈子”问题专项清理,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做实以案促改,注重通过党内生活解决问题,每年精选1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纪委全会上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和颜赣辉流毒,督促各地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自查整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累计提出否决意见159人次。
      (二)深化作风建设,夯实改革发展保障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优良的党风政风,是做好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保障”,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发力用劲,破难题、治顽疾,推动全市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一是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常态化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监督检查,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4起,处理523人,党纪政务处分331人。扎实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深挖背后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累计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277起,党纪政务处分277人。先后3次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问题自查自纠,累计追缴违规资金7700余万元。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查处问题107个,处理166人,党纪政务处分73人。
  二是持之以恒开展主题教育和作风整肃活动。坚持每年一主题,协助市委先后部署开展“激活践行丰城精神,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一热两不三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活动、“作示范、勇争先”和“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先后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天价烟”“高档酒”问题专项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放贷自查自纠、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有41人主动报告违规行为,市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缴的违纪款100万余元。
  三是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市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先后2次开展“入企听诉”活动,共收集问题线索、意见建议71条,全部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三集中、两分开”审批服务改革,监督推动省、宜春市下放的审批事项清单承接到位,督促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预约办理,全市有1511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75项事项可预约办理。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监督推动了200多项货真价实、真金白银的减费降税政策措施落地。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累计立案29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
  (三)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持续深化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持“小切口”切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救济救助、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持续开展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累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09个,处理2821人,党纪政务处分936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核查问题线索2313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50人。开展违规占有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出违规占有保障性住房867套,已责成退出266套,处理12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开展“6·30”专项行动,核查冒名顶替上大学、上中专问题线索14件,查实9件,立案5件8人,处理39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向有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5件。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认真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信访件,扎实推进“惩腐打伞”,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3件80人。
  二是监督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履行协同职责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督导调研,认真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累计处置政法干警问题线索51件,处理26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第二种形态”处理7人,“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
  三是坚持在学习教育中解决突出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累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个,处理42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围绕主题教育部署的“8+N+N+6”专项整治,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扎实推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聚焦脱贫攻坚领域、教育领域、医疗服务领域、生态环保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统计造假等7个方面,梳理25个突出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出台整改措施134项,并全部落实到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推动8+N+N+6”其他各项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把推进清廉丰城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列出10件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清廉村居“十个一”建设得到宜春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四)突出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踩着不变的步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已成为全市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是认真对待群众检举控告。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在市行政中心一楼设立信访举报接待室;自2020年5月份开始,创造性开展基层“三访”活动,坚持每月一次、每次选择一个乡镇,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活动。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接访、受理、办理流程,坚持有访必接,五年累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108件。开展重复检举控告综合治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办理,推动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
  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定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专题会议,累计处置问题线索4601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挽救和处理处分党员、干部6422人,其中立案2260件2508人,党纪政务处分2403人,2016年至2020年,有4年立案数居全省县市区第一位、1年列第二位。自办留置案件3件,对4人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加大函询回复抽查力度,对一名不如实回复函询事项的正科级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两个半篇文章”,针对市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腐败案件暴露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自查整改。针对与原市委书记冷新生案相关联案件暴露的问题,印发了《与冷新生案相关联的14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警示通报》。
  三是坚决落实“两为主”要求。认真承办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案件,累计依法对8人采取留置措施,协助公安机关指定居住9人,配合上级监委服务保障留置对象12人。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按程序向宜春市纪委报告。及时抓好宜春市纪委办案安全“飞行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五)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改革目标,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系统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打通各类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履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责,不折不扣完成牵头的改革任务,健全协作协同的体制机制,推动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扎实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其“提质效、创特色、有作为”试点工作,《江西纪检监察信息》专刊推介丰城经验。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委员,积极探索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员、村级纪检委员等村级监督力量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与省、宜春市同步组建了丰城市监察委员会,积极推进纪委、监委在人员、职能、工作上深度融合,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有效机制,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依法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相应监察职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
  三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立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市61个市直一级部门单位、291个二级单位实行全覆盖派驻监督。扎实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体制改革,在市发投集团公司设立纪委,在市发投集团各子公司设立纪检委员,实现市属国有企业纪律检查机构全覆盖。积极探索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9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了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或党委委员;以市纪委监委内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为混编单元,组建8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推进“室组地”协同监督。
          四是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4个巡察组,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在第七届市委任期内共开展巡察10轮,对33个乡镇(街道)、70个市直部门单位、604个村(居)的党组织进行了全覆盖政治体检,提前半年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坚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健全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的工作机制,带头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历次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联动。扎实推进“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建设,向社会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协调协同、贯通联动。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致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律部队,展现了新时代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健全内控机制,建立了《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丰城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丰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分级开展政治谈话和政治家访,加强纪检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规范业务流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认真处置纪检干部问题线索,累计核查问题线索106件,立案13件,处理80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4人。
  五年来的工作艰苦卓绝,五年来的锤炼体悟深刻。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腐败存量尚未清仓,增量问题还在继续,基层“微腐败”仍然易发多发;二是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持续增进的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更加充满期待,业务范围外检举控告、重复检举控告屡有发生,信访举报总量居高不下;三是监督质效与监督力度不相匹配,在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四风”问题仍然禁而未绝;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依然存在;五是高素质专业化纪律部队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我们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必须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开创新时代、引领新时代的精神旗帜。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体悟蕴含其中的精髓要义、思想风范,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达出的人民至上、崇高信仰、历史自觉、问题导向、斗争精神、天下大爱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确保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实践证明,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
      (二)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五年来,市委切实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专题研究,重大改革事项全力支持保障;市纪委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服从和接受市委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遵从市委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展顺利、符合预期,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践证明,党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保证方向不偏、节奏不乱、效果不打折扣。
      (三)必须一以贯之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五年来,市纪委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小切口”切入,推动解决“大问题”,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服务保障打赢了脱贫攻坚战、疫情防控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从而真心感恩党、衷心拥护党、真诚信赖党,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实践证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只有真心尊崇人民、真诚相信人民、真正依靠人民,才能凝聚起澎湃向前、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市第八次党代会将明确今后五年全市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斗目标,也将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一届市纪委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应变局、开新局,以清廉丰城建设引领改作风、树新风,以高质量发展攻坚引领破劣势、强优势,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环境,公平正义、开放活力的发展环境,为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始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全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三卷,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在学史明理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
      (二)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政治任务。把政治监督融入“十四五”,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分级负责、有序推进政治谈话全覆盖,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确保“两个维护”在丰城落地生根。
      (三)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健全防返贫监测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纠治行业乱象,压缩权力寻租设租空间,维护公平正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的土壤。
      (四)持续以作风攻坚引领高质量发展攻坚。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化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专项清查,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拳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扎实推进清廉丰城建设,以清淳党风引领清朗民风。
      (五)持续以有力的惩治保障监督效果。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要坚持 “三不”一体推进,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震慑。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统筹做好查办案件的前后“两个半篇文章”,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六)持续以改革的办法破解监督难题。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发挥纪委监委引领推动作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改革效能转化为监督效能。用好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让公权力“晒”在阳光之下。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科学制定第八届丰城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积极探索边巡边改的有效机制,健全完善监督推动整改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全面梳理第七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巡察“回头看”,坚决防止虚假整改、纸上整改、敷衍塞责整改,以及问题边改边犯、改后又犯。
      (八)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把愿意为纪检监察事业积极奉献的干部选进来、用起来,实现系统内外“优进优出”。坚持考学结合,高质量推进全员培训工作。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教育引导纪检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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