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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纪通〔2020〕34号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7-27 01:37:29  点击:5161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拖船镇荣湖村委会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荣湖村委会累计公款报支9500元烟酒开支,该村委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聂明学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聂明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剑南街道上淇社区虚开发票报销烟酒开支问题。2018年,上淇社区党支部书记曾志提议,经全体社区干部开会协商,将社区2017年6月至12月含有烟酒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共计20000元换成购买香菇、木耳、墨鱼等费用票据在社区账上报销。2020年4月,曾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淘沙初中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在淘沙初中校长葛小春主持安排下,违规用学校食堂盈利款发放教师各类补助共计35080元。葛小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葛小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党组织要把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中共丰城市纪委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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