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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纪通〔2020〕31号 关于3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6-22 08:53:26  点击:5120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3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董家镇田东村党支部书记肖春根履责不力问题。2020年3月,董家镇田东村委会民兵营长杨小荣因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东村党支部书记肖春根未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监管,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15日,肖春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石滩镇巷里村党支部书记熊道云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12月,石滩镇巷里村委会会计徐发根违规将村集体4439.68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抵扣村委会接待餐费及其他开支。2020年2月,徐发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巷里村党支部书记熊道云未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监管,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孙渡街道坪下村党支部书记罗时功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孙渡街道坪下村委会聘用干部罗保根利用担任坪下村出纳职务之便,私自截留收取的村民建房费用于个人家庭开支,直至2019年4月才将该款上缴到村财务账户。2020年5月,罗保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坪下村党支部书记罗时功未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监管,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罗时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规定: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职担责。各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引向深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监督检查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刚性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中共丰城市纪委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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