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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来源: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9-06 01:22:12  点击:4380  属于:其他信息


为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丰城纪检监察铁军,特制定以下《丰城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严禁离心离德,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禁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处置问题线索。
三、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四、忠诚履职,秉公用权,严禁压案不查、拖案不办、办人情案关系案。
五、文明履职,注重形象,严禁以权压人、以势压人等粗暴执纪执法行为。
六、牢记誓言,严守秘密,严禁非因工作需要谈论、透露纪检监察工作秘密和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的内部信息。
七、严于律己,反对特权,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严禁打着纪检监察机关或领导旗号办私事。
八、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清正廉洁,坚守底线,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纪执法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
十、严于修身,情趣健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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